发布时间:2024-11-14 14:30:00 来源: sp20241114
保护历史文物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这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守住文物的安全红线、底线、生命线。
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一旦破坏了很难恢复,即使修复了也难有往日的神韵。近年来,全社会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去年,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部署开展新一轮为期三年的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从数据看成果: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文物犯罪案件800余起,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追缴各类文物1.3万余件,其中珍贵文物2189件。这一阶段性显著成效,既有力保护了历史文物,又极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释放出坚定“为国家守文物、为民族护遗产”决心的鲜明信号。
然而多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从事盗挖、倒卖文物等犯罪活动。近年来,文物犯罪也呈现出新形势新特点,一些犯罪团伙专业化、智能化趋势明显,一些犯罪活动向网络发展蔓延。因此,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行动,形势更为紧迫、任务更加艰巨。只有持续做到破案件、打团伙、挖幕后、缴文物、断链条,才能彻底铲除文物犯罪滋生土壤,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文物的有效保护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应该看到,文物保护法是文物保护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而且应实践所需,在2013年以来进行了三次修正。各地方也根据各自实情,把文物保护作为地方性立法的一大特色。从整体看,从法律法规规章到地方性法规,文物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日臻完善,文物保护法治化进程也不断推进,在很大程度上筑牢起文物保护的法治屏障。
在完善法治保障基础上,强化执法力度,才能更好凝聚依法保护文物的合力。近年来,公安部严打严防各类文物犯罪活动,把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文物保护;司法机关坚持依法重拳出击,全面打击文物犯罪网络,严惩文物犯罪团伙首犯,彻底斩断文物犯罪链条。与此同时,文物、海关等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与其他部门一道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定期会商,共同研究部署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实践表明,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不是某一个部门的“单打独斗”,而要汇聚各部门的力量,不断织密保护网、提升保护力。
保护文物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也需要久久为功。各相关部门应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实施全链条打击,坚持联防联控,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提升安全防控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要更加注重发挥群防群治力量,鼓励群众在防范文物犯罪方面发挥作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文物保护意识。相信只要执法有力、行动有效,动员可以动员的力量参与进来,就能共筑保护文物的铜墙铁壁。
文物不仅属于我们当代人,也属于子孙后代。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必能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责编:尹深、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