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丨纠治乡村振兴项目中失责失职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19 07:21:32 来源: sp20241119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和资金投入。但少数项目由于种种原因被闲置,未发挥出应有作用。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纠治项目“一建了之”背后的责任和作风问题,确保真正惠及群众、长期发挥作用。

  今年年初,福建省松溪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渭田镇株林村使用20余万元扶持村集体发展专项资金投建的垂钓鱼塘项目并未养鱼,长期闲置。

  “当时觉得爱钓鱼的人多,做垂钓鱼塘能赚钱,鱼塘建好后,也投放了几万元的鱼苗,结果却没人来。”株林村党支部书记王某说。没过多久,因疏于管理,鱼苗全部死亡,鱼塘也荒废了,投入的资金打了水漂。渭田镇纪委已对王某履职不力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这样的问题并非个例。四川省简阳市平武镇黄桷堰社区与某企业合作开展黑水虻养殖,社区以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入股该养殖场。项目建成并试运营仅2个月后,由于养殖场附属功能建筑占用基本农田被依法拆除,养殖业务被迫终止。按约定,黄桷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承担60%经济损失。目前,该社区负责人已被立案审查。

  分析这些项目闲置的原因,往往是由于前期没有进行充分的考察研究、未深入论证可行性,“拍脑袋”决策建设的。前述垂钓鱼塘项目“建而无用”的案例,就是因为决策时未考虑到选址比较偏僻、游客到达不便。此外,还有一些项目闲置的原因是水电等配套设施没有跟上或者建成后运营维护不力,也有的是工程质量不合格、达不到使用标准。

  上述问题反映了部分干部作风不严不实。这其中既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项目实施主体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层面责任心欠缺的原因,也与一些职能部门在审批、监管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审核把关浮于表面有关。

  针对这些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积极推动以案促改,督促盘活闲置项目,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堵塞漏洞、健全机制,防止类似情况反复发生。

  河南省新密市纪委监委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岳村镇利用财政衔接资金在司家门村建设的厂房在短期收益之后即撂荒闲置。为推动问题解决,该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职能部门”联合督办机制,由一名市纪委常委牵头负责,与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组成督办组。

  督办组约谈岳村镇党委书记,要求镇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问题解决到位。岳村镇党委在被约谈后,与镇政府共同谋划,积极接洽当地一家企业并签订协议,对闲置厂房进行改造,建设成卫生用品生产基地,预计年产值近亿元,可解决300多位村民就业问题。

  简阳市纪委监委在查处黄桷堰社区干部“拍脑袋”决策以致项目停滞问题后,开展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将案情以工作提示的形式抄送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其切实举一反三,加强对乡村振兴领域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指导、审核、把关,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项目的启动、实施、监管、验收等全链条管理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治结合、纠树并举,督促职能部门在建章立制上持续发力。“针对有的项目建设缺失民主决策机制、相关领导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的问题,我们督促职能部门深入查找和堵塞制度漏洞。”江苏省宝应县纪委监委在查处某镇耗费数百万元打造的荷博园展馆长期闲置的问题后,推动相关部门修订完善《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实施细则》等工程建设领域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浙江省龙游县纪委监委注重技术赋能,推动实行村级项目数字化监管,在全县推广使用“镇村工程项目管理数字化平台”,实现村级工程从流程审批、监督监管到档案管理、分析统计的电子化、可视化全周期管理。

  “‘镇村工程项目管理数字化平台’的应用,把工程项目放在阳光下晾晒,有效防止村级工程出现监管缺位、随意变更、进度迟滞等问题,还能够通过预警提醒督促干部履职尽责,这是我们探索解决‘建而不好、建而不管、建而不用’等问题的一条有效路径。”龙游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鲍爽)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