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区党工委原委员陈爱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11-15 01:13:45 来源: sp20241115

  新华社长春9月19日电 长春市纪委监委19日通报,日前,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陈爱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爱民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和违规赠送礼金;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个人持有股票情况;滥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通报称,陈爱民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爱民开除党籍处分;由长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