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聚焦大湾区规则衔接 探索推进“港资港法港仲裁”

发布时间:2024-11-24 04:34:10 来源: sp20241124

  ■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5月9日,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2024香港大会深圳边会在前海举办。记者从会上获悉,粤港澳大湾区将进一步深化融合,通过探索在大湾区内推进“港资港法港仲裁”、建立司法协助恒常对接平台等,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人才引进等方面发力,携手助推大湾区仲裁“走出去”。

  “国际专业人士至少可以在中国国际仲裁中发挥理事、仲裁员、调解专家、专家证人、代理人、仲裁庭秘书这六种角色的重要作用,这是中国制度型开放的生动写照。”会上,深国仲院长刘晓春以深国仲的改革创新为视角,分享了链接全球高层次法律人才的深圳实践。

  记者了解到,2024年3月1日,经深国仲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的《仲裁员名册》共有1541名在册仲裁员,其中来自境外的仲裁员569名,占比36.92%,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2023年,深国仲共受理案件12004宗,同比增长44.98%,总争议金额达1383.10亿元,案件累计覆盖140个国家和地区。

  跨境争议解决的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也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

  “当前国际大环境下,国际仲裁是最受欢迎、大家最容易接受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在粤港澳大湾区整体发展以及企业‘走出去’‘引进来’中都扮演着关键的角色。”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机制对接方面,香港与内地已签订了九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包括和仲裁有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等事宜。

  他希望,香港与深圳等大湾区内地城市建立一个恒常的联系机制;其次,希望争取“港资港法”“港资港仲裁”扩大适用范围。“我们正积极争取现行机制下容许在自贸区扩大适用范围。”

  据了解,目前在深圳前海注册的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港资港法”协议选择香港法律作为民商事合同的适用法律。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注册的港资企业,可以“港资港仲裁”协议就商事争议在香港进行仲裁。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在会上透露,接下来将探索大湾区内推行“港资港法港仲裁”,用好“一国两制”制度优势,推动司法惠港政策尽快落地落实。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