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第3号总林长令 要求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发布时间:2024-12-15 16:18:28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网 长沙2月27日电 (张雪盈)“湖南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国土绿化主体责任,聚焦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7日,湖南省签发该省第3号总林长令——《关于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的令》。

湖南省生态绿心区昭山镇红旗村通过抚育间伐形成乡土珍贵自然混交林。张雪盈摄

  第3号总林长令要求,湖南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抢抓春季造林黄金时节,全力做好国土绿化项目储备、作业设计、种苗供应、人员组织、资金筹措等相关工作,加快国土绿化进度,确保如期完成绿化任务。

  作为“粮食大省”,湖南是中国稻谷、油菜籽主产省,在保障粮食安全上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在国土绿化行动中,湖南要充分利用石漠化地区、紫色土丘陵坡地等生态退化区域以及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四旁)等区域,结合油茶产业发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生态廊道建设等工程,采取见缝插绿、留白增绿等措施,合理布局绿化空间,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同时,湖南要加强新造林管护,落实抚育间伐、补植补造等措施,坚决防止“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的现象,稳步提高造林成活率、成林率;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不断优化森林的结构和功能;强化林地草地用途管制,严厉惩治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草地的违法行为。

湖南省林长制巡护管理平台。湖南省林业局供图

  第3号总林长令还提出,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要求,坚持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采取差异化的造林模式,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进行绿化,谨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绿。严厉打击非法移植大树古树行为,坚决遏制“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行为。

  林业既是重要的公益事业,也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主阵地。据了解,去年以来,湖南完善了省林长制工作委员会,18位省级林长开展巡林28次,市、县林长发布林长令198个、开展巡林10435人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894个;建成省林长制管理系统,App推广使用率100%,上报问题事件办结率达97%以上,平均上线率稳居全国第一。(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