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8 11:48:09 来源: sp20241208
中新网 太原2月9日电(吴琼)记者2月9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山西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对发现问题假整改、整改不彻底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具备生产条件的停工停产煤矿。整治重点内容包括超能力下达生产经营指标、煤矿超能力生产、采掘接续紧张、超定员组织生产、布置隐蔽工作面等八方面情况。
《通知》明确,2月底前为煤矿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全省煤矿企业严格按照方案,全面开展“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自查自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实施,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对自查结果负责。煤矿上级公司或主体企业对所属煤矿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检查指导。
煤矿自查发现“三超”组织生产的,必须立行即改,严禁设置过渡期、整改期;煤矿自查发现隐蔽工作面的,主动报告、主动退出非法违法区域、撤出工程设备,重新打设永久密闭,安设并上传视频监控传感器,并建立隐蔽工作面整改、管理、监控台账清单。
3月1日至5月31日为市、县重点检查阶段,各市、县应急管理局会同能源局,对负责监管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形成检查报告。
在市、县重点检查期间,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和山西省能源局将同步对煤矿企业自查和市、县重点检查情况开展省级督导检查。
《通知》强调,对煤矿自查发现、主动报告并按要求整改的“三超”和隐蔽工作面行为,依法从轻或不予处罚。尤其是对2024年2月之前的隐蔽工作面,主动报告、主动整改,经各市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和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各煤矿监察执法处联合验收后,对密闭进行建档管理、拍照录像留档,可以依法不予处罚。
对发现问题假整改、整改不彻底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同时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一律进行责任倒查、追责问责。对顶风作案、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严肃追究煤矿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公司相关负责人责任。
同时,对漠视法律,从2024年2月起仍布置新的隐蔽工作面,或者对原隐蔽工作面没有进行回撤设备、封闭巷道的,一律责令无限期停产整顿,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将煤矿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直至提请地方政府关闭。(完)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