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1:37:45 来源: sp20241109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以及“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前期市场准入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及时上升为制度安排,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也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出台的政策文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8月30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我国境内禁止和经许可方可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明确列出,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2018年,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印发,此后,负面清单持续“瘦身”,先后发布4版,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到117项。
此次发布的《意见》从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科学确定市场准入规则、合理设定市场禁入和许可准入事项、明确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调整程序、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联动、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以及抓好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强化组织实施等方面作了最新部署。
“养老、医疗等多个领域一大批准入限制得到放宽,各类经营主体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李春临说,同时,随着清单实施的不断深入,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准入措施设立、调整的规则标准还不够健全,各级各类准入壁垒依然较多等。
对此,《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作出相应制度安排。在完善市场准入规则方面,首次根据不同行业领域性质,分类明确了相应准入规则。对于充分竞争领域,实施宽进严管,大幅减少准入限制;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的领域,可以设定准入限制,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对于新业态新领域,尊重行业发展规律特点,前瞻性部署相应准入体系,更好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在完善准入措施调整程序方面,《意见》细化了禁止进入、许可准入等具体要求。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颠覆性技术快速迭代升级,一些新业态新领域准入规则还不明确,准入管理过严、准入环境待优化等问题凸显,亟须完善相关准入制度,有序放宽准入限制,更好地促进新业态新领域发展。”李春临指出,如当前各地都在发展的低空经济,就伴随着安全、产品行业标准、准飞准入规则规制等一系列问题。
为更好地促进新业态新领域发展,《意见》第7条对如何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作出了明确的政策安排。李春临介绍,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管理不能套用传统的以行政审批为主的管理模式,而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标准、场景为牵引,推动形成更具柔性和韧性的准入管理机制。要按照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产业聚集、体系升级的原则和路径,进一步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准入方式。
自2021年起,我国将海南、深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南沙等地区作为试点,重点在医疗、金融、交通、文化、教育等领域推出一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放宽数据产权市场、航空航天、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深海、现代种业等领域准入门槛。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王善成告诉记者,《意见》明确要“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主要考虑是,一方面,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准入事项依然偏多,一些暂不具备条件在全国范围放开的准入事项,需要通过试点先行探索;另一方面,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政策也需要通过试点不断完善。选取部分地区开展放宽准入试点,推动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准入政策体系,有序推进相关领域准入放宽和环境优化。
多年来,各试点开展的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比如,在海南提出优化商业航天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放开航天发射场建设市场准入,海南省首批两个商业航天火箭发射工位即将建成并投入使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引入落地,极大促进了我国商业航天产业发展。又如,在横琴、广州南沙、安徽合肥试点开展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建设,有力破除运营体制、空域规划、数据安全、场景开放等市场准入障碍。
王善成指出,下一步,将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开展新业态新领域准入试点,在深海、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再推出一批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同时,优化市场准入流程管理,通过试点探索建立与放宽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综合监管体系。(记者 鲁元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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