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4 01:15:46 来源: sp20241224
揭开“零首付”背后的骗局
温州龙湾:就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进当地房地产市场综合治理
2021年11月,“20位业主遭遇买房骗局”的相关新闻报道在浙江省温州市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检察官看到报道后,迅速跟进。近日,随着这起涉案金额达3900余万元的购房诈骗案顺利办结,28名被害人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零首付”购房
“你真的找对人了,我们公司最近推出‘零首付’购房,你这边只需要配合我,保证你可以在‘无本金’的情况下买到房。”2021年6月,温州某房产中介人员张利、郑飞等人向有购房意向的小朱介绍。
小朱刚从外地来温州不久,对这家房产中介推出的“零首付”购房很是心动。“你放心,不用出首付,把相关证件给我,我帮你把一切都办妥!到时候贷款下来,你把房子租出去,租金可以用来还贷款利息,这不是挺好的吗?”不出一分钱,就可以买到房?虽然觉得不太可能,但是小朱抱着试试的态度,还是与张利、郑飞等人约定好,“零首付”购买一套价值500万元的房产。
没过几天,小朱就接到中介公司的电话,通知他到温州市民中心办理房产过户。随后,小朱又在张利的“帮助”下,成功办理了贷款。按照约定,小朱将钱款转给中介公司,用于支付原房主的剩余房款。就这样,小朱不花一分钱,“成功”购到一套500万元的房产。
小朱一直沉浸在遇到“天上掉馅饼”这种好事的喜悦里,2021年10月的一天,突然接到原房主林先生的电话:“说好房子贷款下来就把剩余房款付给我,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转给我?”自己明明已经将房子的抵押款支付给中介了,心存疑惑的小朱与原房主林先生见面后,才发现双方可能都被中介骗了,于是二人报案。
天下没有免费午餐
令人没想到的是,类似情形的报案,公安机关已受理多起。
“我收了30%的首付款之后,才愿意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按照约定买方去办理银行贷款,三个月内付清尾款,结果三个月过去了,却迟迟没有收到尾款。”有类似遭遇的房主王先生说。
作为“中间商”的张利,则将“零首付”购房者与原房主哄得团团转。
原来,张利找来郑飞、陈可等人,以中介身份取得客户信任后,一边接受房主委托出售房产,一边在市场上专门寻找像小朱这样没有购房能力但又想要购房的人,向他们提出“零首付”方案,声称先由中介垫付首付款,等到房子过户后向银行抵押贷款,再用贷款支付首付款和尾款,这些手续和房款支付,由张利等人“一手包办”。
实际上,张利等人收到房屋抵押贷款后,并没有支付给原房主,而是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以及日常开销。
为了维持骗局,张利等人选择开展更多的“零首付”业务,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拿新骗到的购房款去补旧“窟窿”。随着张利的“零首付”购房业务越做越大,债务越堆越高,收不到尾款的房主也越来越多。有的被害人一边向公安机关报案,一边求助于媒体,于是,关于这个买房骗局的新闻报道在当地媒体刊出。
龙湾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美蓉看到报道后,与同事及时研判,第一时间派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案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追赃挽损与追诉犯罪同步发力
2022年初,该案被移送至龙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随着办案的展开,检察官发现,该案涉及被害人众多,又系重大民生的房产问题,如何尽力降低被害人损失是该案的关键。
“在审查起诉期间,我们发现张利还通过他人代持控制了多套房产,事关被害人的切身利益。”为此,检察官及时梳理清单,列出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相关房产进行查封。
此后,检察官发现张利还有两辆汽车,随即又通知公安机关扣押车辆,为最大限度保障被害人和第三人的利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房产仅价值500万元,但是张利却获得了近1000多万元贷款!”在加大追赃挽损的同时,检察官发现某套房屋抵押贷款额远高于市场价值,“这中间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事实?”为此,检察官再次提审张利。张利以“银行是根据评估报告放款的”为由搪塞过去。
为查明事实真相,该院决定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经调取全部贷款材料、联系贷款申请材料中的第三方评估公司,检察官发现,该公司并未对该套房产作出上述评估报告,是张利等人伪造材料,通过行贿等方式伙同银行内部信贷人员林某(另案处理)申请贷款。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取得了详实的证据,该院成功追诉张利骗取贷款的犯罪事实。
经查,2021年6月至11月,张利伙同郑飞等人操作“零首付”购房牟利,几人分工合作先后与28名被害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利等人以先过户后向银行申请抵押获得贷款再支付尾款为由,哄骗卖家完成不动产产权变更,再以购房人的名义用该不动产向个人或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但所获贷款却未按照约定支付给卖家,没有支付的购房尾款共计3900余万元。
案件办理期间,被害人曾组团多次到该院,要求检察机关“为大家伸张正义”。考虑到案件牵涉28名被害人的房产,事关社会公共秩序稳定,该院在依法办理好这一案件的同时,充分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合法合理保障被害人权益,也用情理法解开了被害人的心结。
治罪与治理并重
经过认真审查,2022年7月,龙湾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骗取贷款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张利等人提起公诉。
经过5次开庭审理,今年3月,龙湾区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认定、罪名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全部予以采纳,依法以合同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骗取贷款罪一审判处张利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2万元。同案的郑飞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陈可因犯合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5万元。
张利、郑飞提出上诉,8月17日,温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后,多名被害人来到龙湾区检察院送锦旗表示感谢。
以此案为契机,9月下旬,在浙江省检察院指导下,龙湾区检察院与温州市检察院联合承办“不动产交易的金融风险与司法规制”司法实务沙龙,聚焦涉房屋买卖犯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通过相互交流座谈,探讨相关治理对策和建议。
10月27日,该院就该案反映出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不规范等方面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进当地房地产市场的综合治理。(作者:范跃红 董佩佩 章吉森 杨统旭 来源:检察日报)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