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3:38:07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社 北京8月2日电 题:营造良好环境 中国打开民营企业新空间
中新社 记者 刘亮
中国民营企业将迎来一系列利好。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并提出了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发展的一系列具体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
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必要土壤,关系市场经济活力。《决定》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在专家看来,这既是对民营企业当前重要经济地位的肯定,也是对社会上立法呼声的积极回应,将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指出,近年来,中国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一些领域对民营企业设有“隐形门槛”,一定程度制约了民营企业参与空间。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从法律制度上确保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法律保护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为其提供更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从立法层面看,中国缺少民营经济的综合性专门法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强调,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激发民营企业活力的真正“定心丸”。
完善长效机制:支持参与重大技术攻关
重大技术攻关的大门,将向有能力的民营企业进一步敞开。《决定》提出,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
长江商学院副院长、经济学教授李伟指出,这些方针政策意味着民营企业将获得更多参与空间和投资机会,对国家来说,是一件好事。更多民营企业的加入会产生“鲶鱼效应”,带来更多的公平竞争,这不仅有助于实现资源的更有效配置,还有助于企业提升发展效率,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蔡之兵指出,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将有利于降低民营企业开展重大科研活动的门槛和成本,吸引和引导更多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从而提高中国创新体系整体能力。
对症“把脉开方”:破解融资难融资贵
融资难、融资贵长期制约着民营企业发展。为此,《决定》深入“把脉”,精准“开方”,提出要“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为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出“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等。
蔡之兵认为,《决定》从制度层面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体系,有助于金融体系重视民营企业的难题,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支撑。而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这一做法,可增强民营企业法律地位,避免其因非经营压力或其他强势主体拖欠债务而陷入资不抵债的不利境地。
李伟指出,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关键是要消除地方政府给国有企业的各种显性和隐性“担保”,让民企和国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例如在贷款担保上,要优化金融机构的考核体系和标准,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关注民营企业自身资质,形成一个效率更高的金融体系,滋养整个中国经济。(完)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