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12日,北京行政区域内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发布时间:2024-11-25 00:50:45 来源: sp20241125

   中新网 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 吕少威)《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26日发布,其中明确:自2024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3月12日24时期间,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通告》提示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对于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系统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