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01:05:00 来源: sp20241230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外应急管理有益做法,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定走好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之路,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是立足我国国情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现实需要,对于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作出重要部署,指明了新时代新征程我国应急管理现代化的前进方向。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更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党的领导。当前,我国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易发多发,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增多。应急管理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加强统筹协调,做到各方配合、左右兼顾、上下联动,才能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强化统筹协调,关键是要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应急管理工作面对的多是急难险重的突发事件,任务量大、涉及面广、挑战性强,往往需要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的协同配合,尤其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成功应对一次又一次重大突发事件,有效化解一个又一个重大安全风险,创造许多抢险救灾、应急管理的奇迹,我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在实践中充分展现出自己的特色和优势,这充分表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我们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的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要体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大安全风险、各类灾害事故等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们要站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中汲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的智慧和力量。
落实法治原则。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展开,是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应急管理工作只有依法进行,才能增强整体效能。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加强应急管理立法,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应急监测与预警、应急决策与处置、应急监督与保障等方面的基本原则、体制机制、主要制度和规则等,协调好应急管理立法与其他立法的关系,加强自然灾害防治、重大疫情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细分领域的立法工作。要加强和规范应急管理执法工作,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发挥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度的功能,健全行政裁量基准,规范执法人员裁量权,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 人民日报 》( 2024年03月01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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