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09:26:02 来源: sp20241205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近期,个别国家对我国出国境人员无端盘查、滋扰、扣留,“小黑屋”频现,“小动作”不断。如遇情况,切莫惊慌,妥善应对。
入境时遇到海关或边检人员盘问、盘查,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形,不要紧张、沉着冷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如涉及语言问题,寻求翻译协助,切勿随意回答。
如提问内容涉及我国国家秘密或内部信息,应当向其申明并拒绝回答。如携带内部资料,应交由专人保管,采取加密措施,不要临时托运、托管。如遇到开箱查验,本人务必在场,以防有人在行李中动手脚。
遇到不明人员拉拢渗透或执法机关纠缠攀拉,怎么办?
出国境人员在境外停留期间,应自觉遵守所在国、地区的有关规定,接受合法正常的执法检查,但应注意辨别对方身份。
若对方公开以间谍情报机关或执法机关身份约谈、攀拉,试图拉拢合作,应坚决明确表明立场,不到对方指定场所、不收取对方提供的任何财物,不签署任何文件,不透漏任何内部信息;并且尽量记住对方身份和所谈内容,回国后向所在单位报告。
若遇到非正常检查,应明确立场,向其表明:我是通过办理签证合法入境的中国公民,没有从事违法活动。如对方执意盘问,可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要求使领馆人员在场。
在境外受胁迫或诱骗从事了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因此,遇到这种情况不要心存侥幸,越陷越深,要及时悬崖勒马,如实报告。
如何向国家安全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
在境外,如遇相关情况应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报告,牢记全球领事保护热线12308。
回国后,可直接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网络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
(总台央视记者 李本扬)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