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04:49:00 来源: sp20241122
中新网 太原11月2日电 (刘小红)11月1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省首例走私新型毒品——“听话水”案,并当庭宣判。
山西首例走私新型毒品“听话水”案开庭宣判。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2022年7月,太原市的王某通过QQ、微信、“土豆”APP等软件,在明知“听话水”具有致幻功能、属于违禁药品的情况下,仍以人民币880元的价格从境外网购了“听话水”。
同年9月8日,公安机关在某产园区项目部将收取上述包裹的王某抓获,现场查获伪装成“按摩精油萃取精华”的液体一瓶。经鉴定,查获液体中检出了γ-羟丁酸成分。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从境外购买并以寄递方式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图为庭审现场。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听话水”是以第三代毒品为主原料的软性毒品,之所以将其命名为“听话水”“失忆水”“迷奸水”“神仙水”,是因为该类毒品非常易于伪装,其主要成分是γ-羟基丁酸(Gamma-Hydrobutyrate),简称GHB,是一种无色、无臭、无味又容易溶于水和酒精的中枢抑制剂,也有白色粉末、药片和胶囊等剂型,是中国规定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在饮料、酒水中添加后很难被察觉。因此,它就成为了许多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优选”之一。
对此,法官提醒广大民众,特别是女性群体要增强防范意识,在社交场合警惕陌生人提供的饮品,万一不幸“中招”应保持冷静、及时报警,保护好自身安全。(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