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17:30:39 来源: sp20241124
中新网 1月3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安排,教育部决定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
数量方面,2023年拟遴选1000门左右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
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含高职专科、职业本科)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教学中实际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含实习实训)等。
已入选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的,不得再次申报。对参加2022年遴选但未入选的课程,如持续建设完善,且在2022—2023学年实际开课的,可以再次申报,但须说明建设更新等情况。“十三五”期间已认定课程未在2022年遴选中申请复核的,不得申报。
申报要求如下:
(一)课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教学标准。课程目标定位准确,内容完整,结构合理,逻辑清晰,资源丰富,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公共基础课程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体现学科知识与行业(或职业)应用场景的融合;专业(技能)课程紧密对接岗位实际,反映相关领域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体现专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与行业企业等合作开展课程建设与实施。
(二)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至少在课程平台上完成两(学)期的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在同类课程中教学效果良好。
(三)体现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成果,课程教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教学、测试、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完整丰富并有效实施,有效防范刷课、替课、替考行为。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完备,教学全过程管理严格有序,教学支持保障条件良好,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教学事故。学习过程数据完整,学生受益面广、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四)教学团队师德师风优良,结构合理,教学能力突出,数字素养高,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专业课团队主要成员中应有“双师型”教师。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同一课程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门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
(五)全面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学习行为的精准分析,个性化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效。
(六)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形式多样、原创度高、质量精良、符合大众审美,教学案例使用得当,语言文字、图片、地图等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知识产权、肖像权争议。
(七)课程平台资质符合要求,运行安全可靠,内容审核把关能力强,界面良好,能够在多种终端上运行。各单位推荐的课程,应接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承诺提供不少于5年的教学服务,并动态更新教学资源。
(八)鼓励申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相关领域专业课程;智慧健康养老、婴幼儿托育、现代家政等现代服务业紧缺领域专业课程;粮食安全、智慧农业等现代农业重点领域专业课程;与传承民族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专业课程;体现产教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共建的课程;教随产出,服务国际产能合作和中国企业走出去,促进我国文化教育软实力提升的“职教出海”相关课程。
工作安排方面:按照申报、初选、推荐、遴选开展工作。各单位拟申报、推荐课程须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推荐方可报送。
(一)申报。职业学校可自主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也可按课程所对应行业(教育)领域向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教指委)申报。涉及多个学校共建的课程,由牵头学校申报。同一课程不得多头申报、拆分申报。
(二)初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教指委须参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附件1)组织初选,并根据限额(附件2)进行推荐,原则上中、高职推荐比例为1:3。
(三)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区域学校申报课程的推荐工作,行指委、教指委推荐的课程须经申报学校(牵头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与本省其他课程一并公示后报送。行指委、教指委推荐课程不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指标,但必须为与本行业(教育)领域直接相关的课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联系,组织完成推荐课程接入平台工作。
(四)遴选。教育部将对照申报要求,审核材料完整性与规范性。对符合要求的推荐课程,将组织专家参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进行评议。在专家评议意见基础上,确定在线精品课程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后发布。对申报材料和数据造假的,取消该课程、平台的遴选资格。
(中新教育)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