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4 17:44:32 来源: sp20241224
中新网 太原1月17日电(高瑞峰)“持续推进税费政策服务协同、强化跨部门涉税费信息共享、深化部门间执法联动、促进税务司法合作,实现部门合作共赢,激发社会各界协税护税意识。”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总会计师杜飞彪表示。
17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山西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下称《保障办法》)。《保障办法》共五章34条,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17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山西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何光晖 摄《保障办法》以山西省原有的保障制度为基础,结合近年来税务部门征管改革深入推进等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税务机关、政府组成部门、行业组织的职责,以及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各环节各领域的信息共享和征管协同,为推进税收共治提供了法治保障。
截至目前,山西省税务部门除负责征收各项税收以外,还征收10项社会保险费收入、24项非税收入。近年来,该省税务部门与人社、医保部门合作,试点市、县跨部门“一体化”社保服务新模式,解决税务、人社、医保部门政策协同问题,压减业务办理成本。
同时,山西省税务与财政、自然资源、国资委等部门,联合出台《山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协作机制》,形成全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工作部门共治合力。
“完善税费共治保障制度,降低征纳成本,提升服务质效,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杨通顺介绍,《保障办法》明确了“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公众参与”的基本原则,及政府、税务机关、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职责。
杜飞彪表示,将以《保障办法》公布为契机、构建多维立体服务体系,以更暖心的便民服务措施,化解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拓展丰富山西税务实践。(完)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