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观察|城市加速数字“焕新”,如何做到“以人为本”?

发布时间:2024-11-17 06:06:40 来源: sp20241117

城市,是居民生活和工作的重要场所,也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综合载体。如何发挥好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进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总体要求、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以及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着力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

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孙毅接受人民网财经专访时表示,近年来,中央高度关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以数据融通、开发利用贯穿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始终,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作为重要目标,是推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时代发展红利,以数字经济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上海“一网统管”、浙江“最多跑一次”、福建“生态云”……近年来,我国智慧城市从建设各类独立的“点状”信息化系统,到各部门依据管理职能提供“条线”数字化应用和服务,再到逐步探索推进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的“面上”集成应用,形成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

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荣辉在国家数据局5月20日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智慧城市建设面临着诸如城市一体化规划建设不足、产城协同联动不够等新挑战。与此同时,伴随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快速发展,数据要素价值日益凸显,与城市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渗透,驱动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迈向“体系重构、质效提升”的全域数字化转型新阶段。

孙毅指出,《指导意见》将数据要素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运行全生命周期,并强调了技术设施与制度体系两个层面的统一。相关举措对于打通智慧城市发展中的“数据孤岛”,充分发挥数据要素融合创新效应,推进数据要素在城市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高效流通和高水平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对智慧城市发展提出“全域数字化转型”要求。对此,孙毅坦言,“数字技术在城市发展中的扩散、应用与融合不是均衡的过程,如果存在数字化转型短板,必然制约智慧城市发展的总体水平。”因此,以全域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化协同发展,有利于补齐数字化短板,弥合数字鸿沟,统筹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司长吴晓宁在专题发布会上强调,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重点要做好三个“全”。

第一个是“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要建立并完善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平台体系,推进设施互通、数据贯通和业务协同,在城市经济产业、产城融合、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宜居环境、韧性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场景为牵引,破解数据供给、流通障碍,形成一批社会有感、企业有感、群众有感的应用,提升数字化转型质效。

第二个是“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要统筹推动城市算力网、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等建设,推进公共设施数字化改造、智能化运营;加快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大力推进数据治理和开放开发,夯实数字化转型根基。

第三个是“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要加快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持续创新智慧城市运营运维模式,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动数字化协同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

“城市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综合载体。”陈荣辉指出,《指导意见》体现“场景牵引、以人为本”推进原则。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打造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好用的典型场景,形成一批可感可知的数字化应用成果。

同时,针对智慧城市“重建设、轻运营”的现实问题,陈荣辉指出,要从制度上重点考虑,通过探索建立以问题解决度、用户满意度等应用效果为导向的运营预算和评价考核机制,通过一体化规划、专业化建设,提前谋划运营重点,取得人民满意的运营成效。

(责编:申佳平、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