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12:53:09 来源: sp20241221
今天(2日)国家医保局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各地要继续做好居民医保各项工作,规范参保流程,充分考虑居民医保各类人群特殊情况, 通过合理设置待遇等待期等政策激励约束各类人群参保缴费。
国家医保局表示,各地一般在每年9月至12月集中征缴居民医保次年保费,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参保居民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受待遇等待期限制;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在缴费后需要有一段时间的待遇等待期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以激励约束群众连续参保缴费;同时,充分考虑各类人群的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做好具体优化,如对于新生儿、非因个人原因停保断保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众,以及刚退出现役的军人等重点人群在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普遍不设待遇等待期。
此外,国家医保局于2023年7月印发的 《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地方探索促进连续参保缴费的约束措施,鼓励并指导地方根据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时长等采取针对性措施,激励约束居民连续参保缴费。同时,针对群众关切加大政策宣传与科普力度,做好参保动员,进一步强化个人参保缴费和健康管理的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良好格局。
(总台央视记者 郑怡哲)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