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记者手记)

发布时间:2024-09-11 18:33:12 来源: sp20240911

  不久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西班牙曼福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开业。这家与我国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多年的企业,将持续深耕中国市场。从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看,安联、瑞再等越来越多的国际知名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在华业务,既丰富了我国保险产品服务供给,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也为我国保险业借鉴有益经验、更好创新发展发挥作用。这是我国着力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的生动注脚。

  近年来,在一系列改革举措推动下,我国金融业加快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格局。在华外资金融机构逐步成为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重要作用。中资金融机构积极开拓海外业务,为“走出去”的中资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以金融力量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通过扩大对外开放,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能力得以提高,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

  展望未来,要稳慎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要牵住制度型开放这个“牛鼻子”。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安排,更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相关部门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协议中金融领域相关规则,进一步研究制定对外开放新措施,稳步扩大金融领域规制、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增强开放政策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为外资金融机构在华发展提供更好环境。

  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一方面,要持续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外资金融机构差异化监管,促进更多外资金融机构来华投资兴业,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加快集聚发展。另一方面,中资金融机构也要进一步优化海外业务布局,丰富跨境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提升服务“一带一路”质效,加大对重大项目和“小而美”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形成“开放与安全一盘棋”局面。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金融对外开放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把握好开放的时机、节奏和力度,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行稳致远。同时,协同筑牢外部金融风险跨境传染防火墙,为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 人民日报 》( 2024年09月02日 18 版)

(责编:卫嘉、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