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教育丨2024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发布

发布时间:2024-11-01 12:35:31 来源: sp20241101

   中新网 3月28日电 据“上海教育”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8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政策与2023年保持总体一致,体现便民服务、不挑生源、促进优质均衡的导向。

  据悉,今年秋季,上海市新开办约40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含新建分校和扩增学段),将新增一年级学位约7000个、六年级学位约10000个,届时市民将能够享有更充分的优质教育资源。上海市已启动示范性学区集团建设、第二轮公办初中强校工程、新优质学校高质量发展引领计划、第三轮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等项目,进一步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增强市民的获得感。

  今年上海市继续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入学报名系统”将于4月12日开通,为全市适龄儿童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服务。“入学报名系统”仍由家长实名账号登录,届时家长也可访问“随申办”APP,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报名等相关手续。

  《实施意见》指出,在公办学校招生方面,按照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在民办学校招生方面,家长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软件,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继续提供在线咨询、在线验证等便民服务。

  4月15日-26日,上海市小学五年级学生进行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可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4月15日-28日,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5月7日,实施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5月8日-12日,开展小学入学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报名截止日为5月12日,民办小学的报名截止日为5月10日。

  5月13日-15日,开展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5月18日-21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20日-21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5月22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学校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5月23日,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5月25日-26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根据市政府新修订的《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今年继续实施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在居住地入学政策,无论是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还是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都可办理居住地入学手续。

  为让市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4月13日-14日,各区义务教育学校都将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区将通过区教育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集中公布学校“校园开放日”时间和具体安排。“校园开放日”期间,学校重点展示学校基础设施、课程教学、学区集团建设、课后服务等方面的改革成效。“校园开放日”不与招生录取挂钩,学校不收取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

  据悉,4月7日,各区将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细则。4月15日前,各区将组织幼儿园大班家长会和小学毕业班家长会,具体解读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编辑:周驰】